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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从“头”开始 生命幸“盔”有你

时间:2025-04-17 来源:湛江文明网

  4月16日,交警部门发布涉本地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,以案说法、以案警示,呼吁市民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。

  2月6日,黄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至682县道路段时,碰刮在加油站内由王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(未佩戴安全头盔,无证驾驶),王某被刮碰倒地后再被该车右前轮碾压,造成王某死亡及二轮电动自行车损坏。

  3月15日,陈某某(学生)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(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,未佩戴安全头盔),行至大成中学高中部后门路段超车,与对向行驶的李某某(学生)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(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,未佩戴安全头盔)搭载符某某(学生)相碰,造成陈某某、李某某、符某某受伤。

  湛江交警温馨提醒:头盔是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保障,骑行时要自觉并正确佩戴头盔。当事故发生时,骑行头盔起到缓冲、减震的保护作用,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。

  该如何正确佩戴头盔?首先,要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,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。要水平佩戴头盔,不可前仰或者后翘。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,无法保护头后部位置的安全,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。要将调节器旋紧,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。(湛江日报 记者文秋华 通讯员钟涛 谢伟)

[责任编辑:赵 彬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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